“六一”儿童节前夕,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依法能动履职,联合大洼区唐家镇人民政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游乐园安全环境和游乐设施运营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共筑未成年人的游玩安全保护屏障。
检察官实地走访辖区内的大型游乐场,查看游乐场区域内大型游乐设施,检查游乐场运营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设置和执行情况,查验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相关证件持有情况,查看警示标志张贴、安检消毒记录、园区内消防设施与食品安全情况,将发现的安全隐患逐项向园方反馈。
检查结束后,检察官对游乐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普法,提醒工作人员要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设备运营操作规范和日常维护保养,坚决做到安全警示牌醒目、安全束缚装置有效,全力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游客安全。
针对在联合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大洼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当日即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唐家镇人民政府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行政机关依法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切实提升游乐设施安全系数,提高普法宣传力度,加强对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保障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守护明天,守护我们的未来”。大洼区人民检察院将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八号检察建议”,持续推动“检察为民办实事”,注重加强与政府、市场监督管理、文化旅游、应急管理、消防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