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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检察监督公信力,依法维护罪犯合法权益,切实为民办实事,彰显检察温情, 6月8日,大洼区人民检察院举行陈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大洼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晓阳主持,大洼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援助律师、人民医院医生及当事人参加了本次公开听证会。
会前,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卷宗进行了全面审查,详细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以及陈某某病情诊断情况,会中,承办检察官现场释法说理,针对陈某某交通肇事一案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适用和拟暂予监外执行的依据等情况进行了介绍说明。听证员针对案件焦点问题对案件承办人及拟暂予监外执行人进行提问。经过会中评议,3名听证员一致认为陈某的情形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同意大洼区人民检察院对陈某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意见,同时,希望陈某严格遵守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
大洼区人民检察院严格依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要求,开展案件公开听证活动,积极邀请听证员参与到案件办理过程,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持续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大洼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每一起案件依法正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