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大洼区检察院统一办理全市涉未成年人案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将专业化案件办理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综合治理的源头和起点,注重在办案中发现危害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性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形成全方位、全链条、立体化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近年来,部分未成年人盲目跟风文身,以显示自身个性,但因年龄、辨别能力不成熟等问题,不能明晰文身后果,导致入学、参军、就业受阻,且文身清除过程痛苦、易留疤痕,严重危害了未成年人的身体权、健康权,影响其未来的发展,损害了不特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22年6月,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在办理未成年人齐某等三人盗窃一案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用销赃款去文身馆进行文身,检察官积极展开调查。经查,该案件涉及的文身行业经营者,累计为数百人提供文身服务,其中未成年人30余名。
为进一步治理文身领域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这一隐患,未检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询问相关人员、细致摸排等方式进行深入调查,经查明发现该区域内部分文身行业经营者存在无证、无照经营的情况,还有部分文身行业经营者在未取得医疗美容执业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为多名未成年人清洗文身。同时,针对文身行业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从业经营这一问题的监管盲区,进行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审查。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区检察院向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提出了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的发出,推动解决了监管缺失问题,促进文身行业的治理。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织调查组对部分文身馆进行调查,并针对所查文身行业经营者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责令整改,要求停止相关服务。
下一步,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六大保护”,切实将“1+5>6”的理念落实到检察工作中,针对行业归类不明、监管主体不清等问题,与相关行政部门共同携手,让制度长出牙齿,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