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检察院以深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以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为契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将推动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和参与公共领域社会综合治理相结合,让学校安全保护再上新台阶。
近日,根据省、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安排,为保障校园安全、教学有序、防疫到位,大洼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内校园医务室开展了专项监督工作,对辖区内多所学校医务室进行了随机抽检,覆盖学生一万六千余人。
未检检察官针对校园医务室建设、管理、疫情防控等方面,重点查看了医务室的环境、人员配备、药械储存条件、处置登记记录,查看使用药品是否存在潮解、霉变、过期、失效等情况。同时,向学校及医务室负责人重点强调了校园医务室的重要性,督促健全校园药品、医用设备和防疫物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校园安全到位,让师生安心、家长放心。
针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医务室缺少常用的药物和医疗设备、过期药品处理不及时、医用设备老化、急救医用箱空置甚至没有急救医用箱等问题,大洼区人民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辖区内学校医务室进行更有效的建设和及时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学生们的在校安全,使校园医务室真正的发挥好“日常防疫能稳妥,关键时刻能救急”的作用。
接下来,大洼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融合履职,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建设为契机,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合拳”,努力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这项“朝阳事业”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