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和市检察院关于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3月10日,大洼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作风建设年”工作部署会议,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涛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中层正副职参加本次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梁斌传达了《大洼区人民检察院作风建设年工作方案》,宣布成立大洼区人民检察院“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并向院中层正副职传达了市委、区委和市检察院有关“作风建设年”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作风建设年”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全体检察人员要提升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确保作风整顿与检察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实现双促进、双提升。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涛强调,“作风建设年”工作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一是转变作风,践行司法为民。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实际问题,在服务群众中展现担当作为,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要着力强化服务意识,始终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提升效能,优化服务能力。要牢固树立效率意识,坚持“马上就办”的工作导向,着力提升谋划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强化责任意识,推动全体检察人员进一步增强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做到履职尽责、依法行政、依章办事,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办案效率。
三是狠抓落实,强化责任监督。要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落实“三个规定”,防止干预司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下一步,大洼区人民检察院将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提升履职效能,增强检察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高效的工作、更加有力的落实,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大洼、法治大洼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