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能,大洼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大洼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联合举办了“教—研—学”一体化专业素能提升培训第三讲。本次培训聚焦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诈骗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司法实践中的区分,加强检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协作与交流,为提升办案质效、统一司法尺度奠定了坚实基础。
活动伊始,来自法院的两位法官分享了在国家法官学院参加相关专题培训的收获,用传导式培训的形式,把最新的理论知识、权威指导精神和典型案例分析传达给参会人员,并共同进行交流探讨。他们深入剖析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网络犯罪日益复杂背景下的行为认定标准,指出帮助行为的“明知”要件在不同场景下的判断依据,结合大量新型网络犯罪案例,让大家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帮助行为的多样性和隐蔽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于诈骗罪,法官们着重讲解了诈骗犯罪中“欺骗行为”“被害人处分财产”等核心要素在司法认定中的要点与难点,强调在新型诈骗手段层出不穷的当下,如何透过复杂表象准确把握诈骗罪的本质特征。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方面,培训围绕犯罪所得的范围界定、“明知”的认定方法以及本罪与上游犯罪的关系等内容展开,引导大家在实践中精准区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其他关联犯罪。
在案例研讨环节,检法双方聚焦近期办理的几起案件,展开了激烈讨论。在讨论过程中,双方充分交流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方面的观点,从不同视角剖析案件,拓宽了办案思路。通过对这些案例的深入研讨,检法双方进一步明确了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重点审查的事实和证据,并形成了相关罪名的证据指引,为今后准确适用法律、公正处理案件提供了有益参考。
本次检法联合研学活动是检法两院加强合作、提升业务能力的重要行动。在未来,大洼区人民检察院与大洼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合作,定期举办相关研学活动,共同应对司法实践中的新问题、新挑战,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