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关系亿万家庭幸福,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近年来,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深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正值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检察官们走进大洼区第一初级中学,针对在办理案件中发现的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问题,深入学校进行了相关法律知识的宣讲。
从学做一个更好的父母开始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习近平总书记对家庭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诠释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检察官们在办理案件中发现,有许多未成年人因监护人职责履行不到位,不幸走上歧途,青少年犯罪呈低龄化趋势。针对这一问题,检察官以《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的未成年人监护人及社会对家庭教育应当承担的责任为主要内容向在校师生进行普法宣讲,并制发宣传手册,指导父母双方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落实家庭教育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校园欺凌 不是“过分的玩笑”
“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校园暴力频发,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近年来,未检检察官们在办理案件中发现,“校园霸凌”类案件出现了频发、高发的态势。结合这一情况,检察官们以生动的案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强制报告制度向在校师生进行了普法宣传,鼓励师生在遇到校园霸凌、虐待等情况下,不要沉默,及时向父母、老师、警察、医务人员等寻求帮助,同时,相关人员在履职时也要高度警惕,自觉上报,不按规定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将依法追责。
勿以恶小而为之 切忌小恶筑大恶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新时代是没有止境的,要深入思考如何把工作做到前面、延伸到后面”。近年来,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经常成为舆论焦点、社会痛点、治理难点。结合这一情况,未检检察官还对2021年6月1日修订实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的不良行为及其矫治、对犯罪的自我防范进行了释法说理,从而引导学生们树立法治意识,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对法律心存敬畏,远离犯罪,学会科学保护自己,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加强双向保护综合保护,自觉扛起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的检察责任”。接下来,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检察院将与教育部门携手共同把“一号检察建议”做到刚性、落到实处,给未成年人更立体的呵护,保护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
培土成苗,聚木成林。每个孩子都值得悉心呵护,请和检察官们一起共同守护未成年人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