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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在行动】检察长带队巡河,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2022-06-22

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作用,助力提升辖区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6月20日,大洼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晓阳、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白永红,大洼区水利局副局长王大泽,大洼区水利局副局长张晶晶,大洼区河长制服务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等一行人共同前往辖区内大辽河沿线开展巡河工作。

巡河过程中,刘晓阳检察长一行沿大辽河沿线实地巡查了3余公里,重点查看了大辽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是否有乱排、乱建、乱占、乱堆、杂物漂浮等问题。在巡河过程中对发现的河道部分水域存在违法捕鱼的问题,办案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拍摄,固定证据。

刘晓阳检察长指出,巡河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加大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涉水案件执法监管等方面的法律监督力度,全面掌握河域管理现状,及时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责任人员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推动构建河湖管理保护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今后,大洼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加大与大洼区河长制办公室的工作联动,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推动“河长制+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实,真正发挥公益诉讼在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治理环境中的法律保障作用,为大洼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