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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检动态】大洼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第2期)

   2025-07-01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全体检察人员的政治素养和廉洁自律意识,6月27日,大洼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涛主持,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中层正副职列席。

读书班采取领导带头领学、个人自学、集中研讨等方式进行。与会同志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辽宁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辽宁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及《中央网信委关于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材料,并以“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为学习研讨主题开展专题研讨。

会议指出,强化理论武装,思想要有新提升。中央八项规定绝不是花架子、一阵风,而是切入口和动员令,是铁规矩、硬杠杠,而且越往后越严。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中央政治局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严的执行体现坚决的态度、规矩的刚性,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组织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决打好打赢攻坚战、持久战,以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推动真正化风成俗。

会议强调,强化贯彻落实,行动要有新自觉。强化深查细改,持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结合政治巡察、作风建设年活动,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边学边查、边查边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四风”问题,绝不是“小问题”,而是政治问题、党性问题。加强作风建设、纠治“四风”问题既要从我做起、严管所辖,又要新官理旧账、为公讲担当。

会议要求,强化担当实干,工作要有新气象。围绕中心大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通过深挖刑事检察富矿、深入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深化检察为民,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着力提升“‘未’你而来”品牌价值等具体举措,推动各项工作有新气象、新提升。